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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6-05-18  来源:   点击量: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培养方案

二○一五年十二月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教育硕士(教育管理).......... 1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 6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 11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数学) 16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物理) 21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教育硕士(学科教学化学) 26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 31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教育硕士(学科教学体育) 36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艺术硕士(音乐)................ 41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艺术硕士(艺术设计)........ 49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

一、专业(领域)代码

045101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较好教师职业道德水准与基础教育管理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教育管理人员。

具体培养规格如下:

1、拥护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献身教育事业热情和社会责任感。思想品质好,能够为人师表。

2、掌握较宽厚的现代教育管理理论,熟悉现代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基本规律、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较好的教育理论思维品质,具备一定的对教育管理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与提炼的能力。

3、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基础教育或职业教育领域相关教学和管理工作;能自觉运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教育管理实践,能够根据学校特色、学生实际和教师素质水平科学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4、具有一定的外语应用水平,具备阅读教育管理领域外文资料和初步运用外语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

5、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可实行2至4年的弹性学制。

四、培养方式

采用“三段式”培养模式,即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三个阶段。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全日制进行,一般在1年内完成。专业实践主要在实习单位完成,一般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时间不少于半年。学位论文工作可与专业实践有机结合,并同时进行,自选题报告通过后,时间不少于10个月。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培养,校内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五、总学分要求

硕士生要求至少修满39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0学分、专业实践不少于8学分、学位论文选题报告1学分。

课程设置

由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教育实践四大模块组成,各模块的课程及学分要求如下:

(一) 学位基础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设学期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S030504200000

2

考试

研究生英语

S050202200000

2

考试

教育学原理

S040101200002

2

考试

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S040102200002

2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S040103200002

2

考试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S040201200002

2

考试

(二)专业必修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设学期

教育管理学

S120401204012

2

考试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S081201204012

2

考查

教育测量与评价

S071401304012

3

考试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S040104204012

2

考试

教育管理案例分析

S120402304012

3

考试

(三)专业选修课(要求6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设学期

教育社会学

S030301204012

2

考查

教育公文写作

S040105204012

2

考查

教育政策与法规

S030201204012

2

考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S040202200002

2

考查

公共艺术教育专题

S010101204012

2

考查

职业教育专题

S040106204012

2

考查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题

S020201204012

2

考查

德育与班主任工作实务

S040107204012

2

考查

(四)教育实践(要求8学分,全程一学年)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设学期

教育管理实践

S040111804012

8

考查

三至四

   教育管理实践包括教育管理实习、教育管理见习、教育调查、管理案例调查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务实等实践形式。教育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原则上为1年,其中在学校或教育管理部门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要提交教育实践计划和实践工作记录,撰写教育实践的总结报告,经专业实践报告交流会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补修课程:

本科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补修2门本科阶段教师教育专业基础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考核方式

教育学

S040112000000

考查

心理学

S040113000000

考查

补修课程须考核合格,计成绩,不计学分。

硕士生须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取得培养计划确定的所有课程的学分。课程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环节)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实行。

教育实践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校政发[2014]36号)实行。

七、学位论文工作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教育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教育管理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案例分析、管理方案等作为主要内容,以学位论文形式表现。

学位论文必须独立完成,论文内容应突出反映作者综合运用现代教育管理知识技能解决学校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表明作者能够承担教育管理工作、具有良好教育管理职业素养。

学位论文内容与格式参阅《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二)论文工作选题报告(要求 1 学分)

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 (经费、设备等)、预期达到的目标、存在的问题等。硕士生对学位论文拟选课题及工作计划在选题报告会上作全面汇报,并当场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选题报告由选题报告会评审组负责考核,通过者,记1学分,并准予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后重新进行一次,若仍未通过者,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选题报告会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内完成。选题报告经审查通过,必须严格执行。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

(三)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通过选题报告后6个月内,由学位点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四)论文答辩

硕士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工作,考核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专业实践,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环节并达到要求,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要求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政发[2014]37号)实行。

八、学年考核

每学年末,对硕士生一学年来的德、智、体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与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存入硕士生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评定奖学金和学籍管理的依据。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办法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年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5号)执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培养计划继续攻读学位。考核不合格的,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

一、专业(领域)代码

045102

二、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思想政治课程专任教师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    

4、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前沿,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可实行2至4年的弹性学制。

四、培养方式

采用“三段式”培养模式,即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三个阶段。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全日制进行,一般在1年内完成。专业实践主要在中小学完成,时间不少于半年。学位论文工作自选题报告通过后与专业实践有机结合进行,时间不少于10个月。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培养,校内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五、总学分要求

硕士生要求至少修满39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0学分、专业实践不少于8学分、学位论文选题报告1学分。

课程设置

由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教育实践四大模块组成,各模块的课程及学分要求如下:

(一)学位基础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S030504200000

2

考试

研究生英语

S050202200000

2

考试

教育学原理

S040101200002

2

考试

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S040102200002

2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S040103200002

2

考试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S040201200002

2

考试

(二)专业必修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材分析

S040114204012

2

考试

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S040115304012

3

考试

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前沿专题

S040116304012

3

考试

思想政治教育测量与评价

S040117204012

2

考试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S081201204012

2

考查








(三)专业选修课(要求6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学科学习理论与方法

S040118204012

2

考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S040202200002

2

考查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S040104204012

2

考试


中外教育史

S040120204012

2

考查


教育政策与法规

S030101104012

1

考查


学科文化

S040121104012

1

考查


学科发展史

S040122104012

1

考查


中小学教材哲学基础知识专题

S010102204012

2

考查


中小学教材伦理学常识专题

S010103204012

2

考查


中小学教材经济学常识专题

S020202204012

2

考查


中小学教材法律常识专题

S030102204012

2

考查


(四)教育实践(要求8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思政教育实践

S040123804012

8

考查

三至四

教育实践一般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环节,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教育实习采用顶岗实习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半年,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在教育实习中进行。教育实践之前,硕士生须制定教育实践学习计划;教育实践完成后,硕士生须提交工作记录和总结报告,经学院教育实践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补修课程:


凡非师范类考生或跨专业考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补修2-5门教师教育课程或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考核方式


教育学

S040124000000

考查


心理学

S040125000000

考查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论

S040126004012

考查


政治学

S030201004012

考查


社会学

S030301004012

考查













补修课程须考核合格,计成绩,不计学分。

硕士生须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取得培养计划确定的所有课程的学分。课程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环节)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实行。专业实践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实行。

七、学位论文工作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须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研究课题须来源于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

学位论文必须独立完成,论文内容应突出反映作者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表明作者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

学位论文的内容与格式参阅《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二)论文工作选题报告( 1 学分)

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预期目标、存在的问题等。硕士生对学位论文拟选课题及工作计划在选题报告会上作全面汇报,并当场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选题报告由选题报告会评审组负责考核,通过者,记1学分,并准予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后重新进行一次,若仍未通过者,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选题报告会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内完成。选题报告经审查通过,必须严格执行。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

(三)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通过选题报告后6个月内,由学位点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四)论文答辩

硕士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工作,凡完成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工作环节并经考核达到要求者,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要求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行。

八、学年考核

每学年末,对硕士生一学年来的德、智、体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与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存入硕士生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评定奖学金和学籍管理的依据。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办法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年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培养计划继续攻读学位。考核不合格的,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

一、专业(领域)代码

045103

二、培养目标

1、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掌握语文学科教学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语文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健康的体格和良好的心理素养。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可实行2至4年的弹性学制。

四、培养方式

采用“三段式”培养模式,即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三个阶段。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全日制进行,一般在1年内完成。专业实践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也可结合导师的横向研究课题完成,一般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时间不少于半年。学位论文工作可与专业实践有机结合,并同时进行,自选题报告通过后,时间不少于10个月。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培养,校内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五、总学分要求

硕士生要求至少修满39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0学分(凡非师范类或跨专业考生课程学习不少于32学分)、专业实践不少于8学分、学位论文选题报告1学分。

课程设置

由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教育实践四大模块组成,各模块的课程及学分要求如下:

(一)学位基础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S030504200000

2

考试

研究生英语

S050202200000

2

考试

教育原理

S040101200002

2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S040103200002

2

考试

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S040102200002

2

考试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S040201200002

2

考试

(二)专业必修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语文课程与教材分析

S040128205012

2

考试

语文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S040129305012

3

考试

语文学习理论与方法

S081202204012

2

考试

语文学科基础与前沿问题

S040131305012

3

考试

语文教育史研究

S040132205012

2

考试

(三)专业选修课(要求6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语文教育名家研究

S040133205012

2

考查

中国古代文学专题

S060301204012

2

考查

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

S050131204012

2

考查

古代汉语专题

S050132204012

2

考查

现代汉语专题

S050133204012

2

考查

外国文学专题

S050134204012

2

考查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S040104204012

2

考试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S040202200002

2

考查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S081201204012

2

考查

语文学科教育测量与评价

S040130205012

2

考查

(四)教育实践(要求8学分,全程一学年)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语文教育实践

S040125804012

8

考查

三至四


语文教育实践的内容包括教育见习、课堂教学实践、微格教学、语文教育调查、语文教学案例分析等。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少于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要提交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和专业实践工作记录,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经专业实践报告交流会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专业实践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校政发[2014]36号)实行。

补修课程:(补修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凡非师范类或跨专业考生,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补修2-4门教师教育类或本科核心课程。补修课程须考核合格,计成绩,不计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考核方式


古代汉语

S050135004012

考查


现代汉语

S050136004012

考查


古代文学

S060302004012

考查


教育学

S040112000000

考查


心理学

S040113000000

考查


语文教学论

S040134007012

考查










任选课程

根据个人兴趣选修所在专业要求以外的课程,必须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任选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硕士生须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取得培养计划确定的所有课程的学分。课程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学术硕士研究生课程(环节)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7号)实行。

七、学位论文工作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强化应用导向,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学位论文形式表现。

学位论文必须独立完成,论文内容应突出反映作者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表明作者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

学位论文的内容与格式参阅《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二)论文工作选题报告(要求 1 学分)

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 (经费、设备等)、预期达到的目标、存在的问题等。硕士生对学位论文拟选课题及工作计划在选题报告会上作全面汇报,并当场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选题报告由选题报告会评审组负责考核,通过者,由评审组负责人签名同意,记1学分,并准予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3个月后重新进行一次,若仍未通过者,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选题报告会一般安排在第3学期内完成,选题报告经审查通过,必须严格执行。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

(三)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通过选题报告后6个月内,由学位点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四)论文答辩

硕士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工作,考核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专业实践,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环节并达到要求,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要求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政发[2014]37号)实行。

八、学年考核

每学年末,对硕士生一学年来的德、智、体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与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存入硕士生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评定奖学金和学籍管理的依据。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办法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年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5号)执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培养计划继续攻读学位。考核不合格的,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数学)

一、专业(领域)代码

045104

二、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数学课程专任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有志于教育和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较高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中小学数学教学的业务骨干。

2.具有广泛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 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比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数学教学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法则、技能技巧和管理知识并正确应用于实践;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4.熟悉基础教育改革进展,掌握基础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掌握科学研究方法,能写出较高质量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科研论文。

5.较好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可实行2至4年的弹性学制。

四、培养方式

采用三段式培养模式,即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研究三个阶段。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全日制进行,且一般在一年内完成。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到中小学进行顶岗实习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学位论文工作采取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方式,并同时进行,自选题报告通过后,时间不少于10个月。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培养,校内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五、总学分要求

硕士生要求至少修满39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0学分、专业实践不少于8学分、学位论文选题报告1学分。

课程设置

由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教育实践,四大模块组成,各模块的课程及学分要求如下:

(一)学位基础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S030504200000

2

考试


研究生英语

S050202200000

2

考试


教育学原理

S040101200002

2

考试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S040201200002

2

考试


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S040102200002

2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S040103200002

2

考试


(二)专业必修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S081201204012

2

 考查

数学教育测量与评价

S040135207012

2

 考试

数学课程与教材分析

S040136307012

3

 考试

数学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S040137307012

3

 考试

现代数学与中学数学

S070103204012

2

 考试










(三)专业选修课(要求6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奥林匹克数学研究

S070104204012

2

考查

数学思维与数学方法

S070105204012

2

考查

数学教育心理学

S040203204012

2

考查

数学教育史

S040121204012

2

考查

数学教学专题研究

S040138204012

2

考查

名师课堂鉴赏

S040139204012

2

考查

数学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S040122204012

2

考查

(四)教育实践(要求8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数学教育实践

S040140804012

8

考查

三至四

数学教育实践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到中小学进行顶岗实习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实践教学采用集中实践(教育实习)和分段实践(教育见习、微格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教学总时间不少于1年;其中教育实习(含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及教育调查)须提交教育实习学习计划和教育实习工作记录,撰写1篇不低于5000字的教育实习总结报告,经教育实习报告交流会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补修课程:(补修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本科为非师范类专业或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补修2~5门教师教育类课程或数学专业基础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考核方式

教育学

S040112000000

考查

心理学

S040113000000

考查

数学教学论

S040143004012

考核

数学分析(1)

S070106004012

考试

空间解析几何      

S070107004012

考试

补修课程须考核合格,计成绩,不计学分。

任选课程:

根据个人兴趣选修所在专业要求以外的课程,必须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任选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硕士生须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取得培养计划确定的所有课程的学分。课程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学术硕士研究生课程(环节)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7号)实行。

硕士生在学期间须完成实践教学项目学习。教育实习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校政发[2014]36号)实行。

七、学位论文工作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数学教育教学或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与分析等。

学位论文的内容与格式参阅《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二)论文工作选题报告(1学分)

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 (经费、设备等)、预期达到的目标、存在的问题等。硕士生对学位论文拟选课题及工作计划在选题报告会上作全面汇报,并当场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选题报告由选题报告会评审组负责考核,通过者,由评审组负责人签名同意,记1学分,并准予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3个月后重新进行一次,若仍未通过者,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选题报告会一般安排在第3学期内完成。选题报告经审查通过,必须严格执行。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

(三)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通过选题报告后6个月内,由学位点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四)论文答辩

硕士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工作,考核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专业实践,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环节并达到要求,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要求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政发[2014]37号)实行。

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八、学年考核

每学年末,对硕士生一学年来的德、智、体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与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存入硕士生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评定奖学金和学籍管理的依据。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办法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年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5号)执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培养计划继续攻读学位。考核不合格的,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物理)

一、专业(领域)代码

045105

二、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诚信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物理专业基础,了解物理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物理教育教学工作;能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物理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物理教育教学工作;能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

4、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物理教育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6、具有健康的体格和良好的心理素养。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可实行2至4年的弹性学制。

四、培养方式

采用“三段式”培养模式,即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三个阶段。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全日制进行,一般在1年内完成。专业实践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也可结合导师的横向研究课题完成,一般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时间不少于半年。学位论文工作可与专业实践有机结合,并同时进行,自选题报告通过后,时间不少于10个月。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培养,校内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五、总学分要求

硕士生要求至少修满39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0学分、专业实践不少于8学分、学位论文选题报告1学分。

课程设置

由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教育实践四大模块组成,各模块的课程及学分要求如下:

(一)学位基础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研究生英语

S050202200000

2

考试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S030504200000

2

考试

教育学原理

S040101200002

2

考试

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S040102200002

2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S040103200002

2

考试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S040201200002

2

考试

(二)专业必修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物理课程与教材分析

S040145207022

2

考试

物理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S040146307022

3

考试

物理教育测量与评价

S040147207022

2

考试

物理学发展前沿专题

S070201304012

3

考试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S081201204012

2

考查

(三)专业选修课(要求6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S040104204012

2

考试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S040202200002

2

考查

普通物理(力热部分)专题研究

S070202204012

2

考查

普通物理(电光原部分)专题研究

S070203204012

2

考查

物理学习理论与方法

S070204204012

2

考查

物理学发展史与物理学文化

S070205204012

2

考查

物理教育研究及文献研读

S070206204012

2

考查

物理实验教学研究

S070207204012

2

考查

(四)教育实践(要求8学分,全程一学年)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物理教育实践

S040148804012

8

考查

三至四

物理教育实践包括物理教育实习、物理教育见习、物理微格教学、物理教育调查、物理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物理教育实践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1年,其中到中小学进行物理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并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进行;要提交物理教育实践学习计划和物理教育实践工作记录,撰写物理教育实践总结报告,经物理教育实践报告交流会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补修课程:

凡非师范类毕业生或跨专业毕业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补修2—4门教师教育课程或物理本科专业基础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考核方式

教育学

S040112000000

考查

心理学

S040105000000

考查

物理学科与教学论

S040149007022

考查

高等数学

S070108004012

考查

大学物理(含力热电光原)

S070208007022

考查







补修课程须考核合格,计成绩,不计学分。

硕士生须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取得培养计划确定的所有课程的学分。课程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环节)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实行。教育实践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校政发[2014]36号)实行。

七、学位论文工作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强化应用导向,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学位论文形式表现。

学位论文必须独立完成,论文内容应突出反映作者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表明作者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

学位论文的内容与格式参阅《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二)论文工作选题报告(1 学分)

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 (经费、设备等)、预期达到的目标、存在的问题等。硕士生对学位论文拟选课题及工作计划在选题报告会上作全面汇报,并当场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选题报告由选题报告会评审组负责考核,通过者,由评审组负责人签名同意,记1学分,并准予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后重新进行一次,若仍未通过者,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的,选题报告会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的,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内完成;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的,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内完成。选题报告经审查通过,必须严格执行。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

(三)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通过选题报告后6个月内,由学位点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四)论文答辩

硕士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工作,考核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专业实践,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环节并达到要求,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要求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政发[2014]37号)实行。

八、学年考核

每学年末,对硕士生一学年来的德、智、体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与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存入硕士生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评定奖学金和学籍管理的依据。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办法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年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5号)执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培养计划继续攻读学位。考核不合格的,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化学)

一、专业(领域)代码

045106

二、培养目标

1、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公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较高教育理论、化学专业素养和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研究方法,能独立从事化学学科教学和教育研究工作。

3、熟悉化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熟悉中学化学实验教学,具有独立指导教育实习和进行实验教学改革的能力。

4、熟练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5、具有健康的体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可实行2至4年的弹性学制。

四、培养方式

采用“三段式”培养模式,即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三个阶段。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全日制集中进行,一般在1年内完成。专业实践在现场或实习基地集中或单独完成,也可结合导师的横向研究课题完成,一般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时间不少于半年。学位论文工作可与专业实践有机结合,并同时进行,自选题报告通过后,时间不少于10个月。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培养,校内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五、总学分要求

硕士生要求至少修满39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0学分、专业实践不少于8学分、学位论文选题报告1学分。

课程设置

由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教育实践四大模块组成,各模块的课程及学分要求如下:

(一)学位基础课程(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政治理论(含教室职业道德教育)

S030504200000

2

考试


研究生英语

S050202200000

2

考试


教育学原理

S040101200002

2

考试


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S040102200002

2

考查


课程与教学论

S040103200002

2

考查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S040201200002

2

考查


(二)专业必修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高等无机化学

S081733208172

2

考试

高等有机化学

S081701208170

2

考试

化学学科发展前沿

S040134308172

3

考试

化学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S040135308172

3

考试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S081201204012

2

考查

(三)专业选修课要求6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S040104204012

2

考试

优秀教师成长个案研究

S040152104012

1

考查

教育公文写作

S040105204012

2

考查

素质教育专题

S040153104012

1

考查

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S040154204012

2

考查

德育与班主任工作实务

S040110204012

2

考查

化学教学设计与实践

S040136208172

2

考查

化学教育测量与评价

S040137208172

2

考查

化学实验设计与教学研究

S040138108172

1

考查

(四)教育实践(要求8学分,全程一学年)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化学教育实践

S040139808172

8

考查

三至四










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少于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实践教学包括化学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在学校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要提交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和专业实践工作记录,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经专业实践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补修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考核方式

教育学

S040112000000

考查

心理学

S040105000000

考查

化学教学论

S040140008172

考查

中学化学实验研究

S040141008172

考查

凡是非师范类考生或跨专业考生,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补修2-4门教师教育类课程或本科专业核心课程。补修课程须考核合格,计成绩,不计学分。

任选课程

根据个人兴趣选修所在专业要求以外的课程,必须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任选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硕士生须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取得培养计划确定的所有课程的学分。课程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学术硕士研究生课程(环节)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7号)实行。专业实践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校政发[2014]36号)实行。

七、学位论文工作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强化应用导向,选题应来源于相关教育研究课题或实际应用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学位论文形式表现。

学位论文必须独立完成,论文内容应突出反映作者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表明作者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

学位论文的内容与格式参阅《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二)论文工作选题报告(要求 1 学分)

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 (经费、设备等)、预期达到的目标、存在的问题等。硕士生对学位论文拟选课题及工作计划在选题报告会上作全面汇报,并当场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选题报告由选题报告会评审组负责考核,通过者应由评审组负责人签名同意,记1学分,并准予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后重新进行一次,若仍未通过者,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选题报告会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内完成。选题报告经审查通过,必须严格执行。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

(三)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通过选题报告后6个月内,由学位点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四)论文答辩

硕士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工作,考核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专业实践,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环节并达到要求,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要求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政发[2014]37号)实行。

八、学年考核

每学年末,对硕士生一学年来的德、智、体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与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存入硕士生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评定奖学金和学籍管理的依据。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办法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年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5号)执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培养计划继续攻读学位。考核不合格的,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

一、专业(领域)代码

045108

二、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英语教师。具体要求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4、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能运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可实行2至4年的弹性学制。

四、培养方式

采用“三段式”培养模式,即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三个阶段。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全日制进行,一般在1年内完成。专业实践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也可结合导师的横向研究课题完成,一般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时间不少于半年。学位论文工作可与专业实践有机结合,并同时进行,自选题报告通过后,时间不少于10个月。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培养,校内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五、总学分要求

硕士生要求至少修满39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0学分、专业实践不少于8学分、学位论文选题报告1学分。

课程设置

由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教育实践四大模块组成,各模块的课程及学分要求如下:

(一)学位基础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S030504200000

2

考试

汉语语言文学基础

S050140205012

2

考试

教育学原理

S040101200002

2

考试

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S040102200002

2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S040103200002

2

考试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S040201200002

2

考试

(二)专业必修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英语课程与教材分析      

S040160204012

2

考试

英语教育测量与评价      

S040161204012

2

考试

英语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S040162304012

3

考试

英语教学发展前沿专题    

S040163304012

3

考试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S081201204012

2

考查

(三)专业选修课(要求6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S040104204012

2

考试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S040202200002

2

考查

英语学习理论与方法      

S050205204012

2

考查

英语学习策略研究          

S050206204012

2

考查

跨文化交际研究            

S050207204012

2

考查

语言统计学                    

S050208204012

2

考查

英美文学名篇鉴赏              

S050209204012

2

考查

教育政策法规                

S030110104012

1

考查

(四)教育实践(要求8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英语教育实践  

S040165804012

8

考查

三至四

硕士生在学期间须完成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教学项目学习。教育实践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少于半年。教育实习采用顶岗实习的方式进行,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在教育实习中进行。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1年;要提交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和专业实践工作记录,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经专业实践报告交流会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专业实践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校政发[2014]36号)实行。

补修课程

非师范类考生或跨专业考生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补修2-4门教师教育类课程或本科英语专业核心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考核方式

教育学

S040112000000

心理学            

S040113000000

高级英语阅读与写作(1)

S050203004012

高级英语阅读与写作(2)

S050204004012

补修课程须考核合格,计成绩,不计学分。

硕士生须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取得培养计划确定的所有课程的学分。课程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学术硕士研究生课程(环节)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7号)实行。

七、学位论文工作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研究课题需来源于中小学英语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学位论文必须独立完成,论文内容应突出反映作者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表明作者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

学位论文的内容与格式参阅《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二)论文工作选题报告(要求 1 学分)

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 (经费、设备等)、预期达到的目标、存在的问题等。硕士生对学位论文拟选课题及工作计划在选题报告会上作全面汇报,并当场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选题报告由选题报告会评审组负责考核,通过者,由评审组负责人签名同意,记1学分,并准予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后重新进行一次,若仍未通过者,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选题报告会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内完成。选题报告经审查通过,必须严格执行。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好选题报告。

(三)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通过选题报告后6个月内,由学位点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四)论文答辩

硕士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工作,考核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专业实践,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环节并达到要求,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要求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政发[2014]37号)实行。

八、学年考核

每学年末,对硕士生一学年来的德、智、体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与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存入硕士生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评定奖学金和学籍管理的依据。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办法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年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5号)执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培养计划继续攻读学位。考核不合格的,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体育)

一、专业(领域)代码

045112

二、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体育课程专任教师。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体育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体育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与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体育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4、熟悉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可实行2至4年的弹性学制。

四、培养方式

采用“三段式”培养模式,即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三个阶段。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全日制进行,一般在1年内完成。专业实践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也可结合导师的横向研究课题完成,一般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时间不少于半年。学位论文工作可与专业实践有机结合,并同时进行,自选题报告通过后,时间不少于10个月。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培养,校内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五、总学分要求

硕士生要求至少修满39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0学分、专业实践不少于8学分、学位论文选题报告1学分。

课程设置

由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教育实践四大模块组成,各模块的课程及学分要求如下:

(一)学位基础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S030504200000

2

考试

研究生英语

S050202200000

2

考试

教育学原理

S040101200002

2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S040103200002

2

考试

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S040102200002

2

考试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S040201200002

2

考试

(二)专业必修课(要求1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体育与健康课程与教材分析

S040101204032

2

考试

体育与健康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S040102304032

3

考试

体育专业技能方法

S040301204032

2

考试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S081201204012

2

考查

体育教育学科前沿专题

S040302304012

3

考试

(三)专业选修课(要求6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S040202200002

2

考查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S040104204012

2

考试

中外教育史

S040120204012

2

考查

教育政策与法规

S030101104012

1

考查

体育学习理论与方法

S040303204012

2

考查

体育文化论

S040304104012

1

考查

学校体育发展史

S040305104012

1

考查

体育与健康测量与评价

S040306204012

2

考查

学校体育研究

S040307204012

2

考查

人体运动机能发展与评价

S040308204012

2

考查

健康与体能训练

S040309204012

2

考查

学生体质测定与评价

S040310204012

2

考查

(四)教育实践(要求8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体育教学实践

S040167604012

8

考查

三至四

说明:体育教学实践包括体育教育教学实习(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微格教学、教育见习、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

补修课程

凡非师类考生或跨专业考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补修2-4门教师教育类课程或本科专业核心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考核方式

学校体育学

S040311004012

考查

运动生理学

S040312004012

考查

教育学

S040112000000

考查

心理学

S040113000002

考查

补修课程须考核合格,计成绩,不计学分。

硕士生须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取得培养计划确定的所有课程的学分。课程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学术硕士研究生课程(环节)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7号)实行。

硕士生在学期间须完成学校认可的实践教学项目学习。教育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少于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要提交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和专业实践工作记录,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经专业实践报告交流会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专业实践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校政发[2014]36号)实行。

七、学位论文工作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强化应用导向,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体育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可将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教学案例设计、教材分析、校本课程开发等作为主要内容,以学位论文形式表现。学位论文必须独立完成,论文内容应突出反映作者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表明作者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

学位论文的内容与格式参阅《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二)论文工作选题报告( 1 学分)

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 (经费、设备等)、预期达到的目标、存在的问题等。硕士生对学位论文拟选课题及工作计划在选题报告会上作全面汇报,并当场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选题报告由选题报告会评审组负责考核,通过者,由评审组负责人签名同意,记1学分,并准予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3个月后重新进行一次,若仍未通过者,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选题报告会一般安排在第3学期内完成。选题报告经审查通过,必须严格执行。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

(三)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通过选题报告后6个月内,由学位点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四)论文答辩

硕士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工作,考核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专业实践,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环节并达到要求,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要求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政发[2014]37号)实行。

八、学年考核

每学年末,对硕士生一学年来的德、智、体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与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存入硕士生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评定奖学金和学籍管理的依据。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办法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年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5号)执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培养计划继续攻读学位。考核不合格的,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艺术硕士(音乐)

一、专业(领域)代码

    135101

二、培养目标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

培养艺术团体、院校、艺术场馆、电视广播台站、文化馆站、各种音乐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能够胜任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教学、音乐编辑、音乐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三、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四、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可实行2至4年的弹性学制。

五、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中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全日制进行,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专业实践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也可结合导师的横向研究课题完成;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年学分制。

六、总学分要求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要求至少修满55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应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40学分;

人文素质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报告1学分。

七、课程设置

由公共必修课程、人文素质选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等四大模块组成,各模块的课程及学分要求如下:

1 公共必修课程(要求8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时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S030505313022

48

3

考试

研究生英语

S050202313022

48

3

考试

艺术学原理

S130101213022

34

2

考试

2-1专业必修课程(要求8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时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音乐表演美学(1)

S130201213022

34

2

考查


音乐表演美学(2)

S130202213022

34

2

考试


世界音乐(1)

S130203213022

34

2

考查


世界音乐(2)

S130204213022

34

2

考试













2-2分专业方向必修课程组(要求14学分)

方向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时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声乐表演

声乐演唱(1)

S130205213022

34

2

考查

声乐演唱(2)

S130206213022

34

2

考查

声乐演唱(3)

S130207213022

34

2

考查

声乐演唱(4)

S130208213022

34

2

考查

声乐演唱(5)

S130209213022

34

2

考查

声乐舞台表演(1)

S130210213022

34

2

考查

声乐舞台表演(2)

S130211213022

34

2

考试

钢琴表演

钢琴演奏(1)

S130212213022

34

2

考查

钢琴演奏(2)

S130213213022

34

2

考查

钢琴演奏(3)

S130214213022

34

2

考查

钢琴演奏(4)

S130215213022

34

2

考查

钢琴演奏(5)

S130216213022

34

2

考试

钢琴艺术指导(1)

S130217113022

17

1

考查

钢琴艺术指导(2)

S130218113022

17

1

考查

钢琴艺术指导(3)

S130219113022

17

1

考查

钢琴艺术指导(4)

S130220113022

17

1

考试

器乐表演

器乐演奏(1)

S130221213022

34

2

考查

器乐演奏(2)

S130222213022

34

2

考查

器乐演奏(3)

S130223213022

34

2

考查

器乐演奏(4)

S130224213022

34

2

考查

器乐演奏(5)

S130225213022

34

2

考试

乐队实践(1)

S130226213022

34

2

考查

乐队实践(2)

S130227213022

34

2

考试

合唱指挥

指挥技法(1)

S130228213022

34

2

考查

指挥技法(2)

S130229213022

34

2

考查

指挥技法(3)

S130230213022

34

2

考查

指挥技法(4)

S130231213022

34

2

考查

指挥技法(5)

S130232213022

34

2

考试

总谱读法(1)

S130233213022

34

2

考查

总谱读法(2)

S130234213022

34

2

考试

3-1 人文素质选修课程(要求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时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湖南音乐历史文化

S130235213022

34

2

考查

音乐产业经济

S130236213022

34

2

考查

4 专业选修课程(要求4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时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声乐艺术语言学

S130237213022

34

2

考查

合唱表演与研究

S130238213022

34

2

考查

音乐原著导读(一)

S130239213022

34

2

考查

音乐原著导读(二)

S130240213022

34

2

考查

音乐传播学

S130241213022

34

2

考查

音乐评论与论文写作

S130242213022

34

2

考查

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根据个人兴趣及自身专业基础要求,如需选修本课程设置之外的其他专业课程,可在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后,在个人培养计划中体现,不计学分。硕士生须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取得培养计划确定的所有课程的学分。课程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学术硕士研究生课程(环节)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7号)实行。

八、专业实践(要求18学分)

硕士生在学期间须完成的艺术实践环节有:

方向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声乐

表演

声乐艺术实践(1)

S130243613022

6

考查

声乐艺术实践(2)

S130244613022

6

考查

声乐艺术实践(3)

S130245613022

6

考查

钢琴

表演

钢琴艺术实践(1)

S130246213022

6

考查

钢琴艺术实践(2)

S130247613022

6

考查

钢琴艺术实践(3)

S130248613022

6

考查

器乐

表演

器乐艺术实践(1)

S130249613022

6

考查

器乐艺术实践(2)

S130250613022

6

考查

器乐艺术实践(3)

S130251613022

6

考查

合唱

指挥

指挥艺术实践(1)

S130252613022

6

考查

指挥艺术实践(2)

S130253613022

6

考查

指挥艺术实践(3)

S130254613022

6

考查

艺术实践环节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少于1年。各专业方向的艺术实践环节需提交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和专业实践工作记录,展示专业实践能力,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经专业实践报告交流会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艺术实践环节及实践项目的考核均按《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校政发[2014]36号)实行。

九、学年考核

每学年末,对硕士生一学年来的德、智、体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与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存入硕士生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评定奖学金和学籍管理的依据。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办法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年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5号)执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培养计划继续攻读学位。考核不合格的,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十、毕业考核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

1、总体要求

申请人应举办学位音乐会。专业能力展示须体现一定的历史意义或现实意义,以及一定的创新性;应体现出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人良好的技术驾驭力、想象力和艺术诠释力;能产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

2、具体要求

音乐表演类:提供2场不同曲目的学位音乐会(后一场应在毕业学年举行),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40分钟;曲目类型须包括独奏(唱)、重奏(唱)或室内乐、协奏曲等;曲目的风格应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且至少包括2首(部)20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以及1首(部)现当代的优秀作品。

合唱指挥类:提供2场不同曲目的学位音乐会(后一场应在毕业学年举行),每场指挥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40分钟;曲目风格应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指挥作品应完成现场演出,或提供相应指挥作品的视频。

各方向专业能力展示均应根据专业特点,依据上述规格要求,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时长的实践过程的专门展示。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主要包含论文选题、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毕业专业能力展示以及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事务。

1、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学位论文须严格遵守《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道德规范暂行规定》(校政发[2014]20号),论文内容与格式要求参阅《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文件;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谱例、图表)。根据自己音乐创作、表演或其它音乐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影音资料光盘。

2、论文选题报告(要求1学分)

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经费、设备等)、预期达到的目标、存在的问题等。选题报告答辩在第五学期第一个月内举行,硕士生对学位论文拟选课题及工作计划在选题报告会上作全面汇报,并当场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选题报告由选题报告会评审组负责考核,通过者,记1学分,并准予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后重新进行一次,若仍未通过者,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选题报告经审查通过,须严格执行。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

3、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通过论文选题报告后四个月内,由学位点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4、论文答辩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在校期间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硕士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工作,考核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专业实践,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环节并达到要求,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要求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政发[2014]37号)实行。

毕业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毕业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毕业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公开进行,毕业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论文答辩工作。毕业专业能力展示及学位论文未予通过者,不能授予其艺术硕士学位。但如学生已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所要求达到的毕业学分标准55个学分,则可获得毕业证。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

十一、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委员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艺术硕士(艺术设计)

一、专业(领域)代码

135108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设计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设计专门人才。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可实行2至4年的弹性学制。

四、培养方式

采用“三段式”培养模式,即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三个阶段。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全日制进行,一般在1.5年内完成。专业实践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也可结合导师的横向课题完成,一般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时间不少于一年。学位论文工作可与专业实践有机结合,并同时进行,自选题报告通过后,时间不少于10个月。

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培养,校内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校外导师负责指导实习阶段的艺术设计实践类课程,针对艺术设计领域的市场需求,加强学生艺术设计能力和创作实践能力的培养。

五、总学分要求

硕士生要求至少修满55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0学分、专业实践不少于24学分、学位论文选题报告1学分。

六、课程设置

由公共必修课程、人文素质选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等四大模块组成,各模块的课程及学分要求如下:

1 公共必修课程(要求8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S030505213022

2

考试

研究生英语

S050202213022

2

考试

艺术学原理

S130101213012

2

考试

艺术创作方法研究

S130202213022

2

考试

2 人文素质选修课程(要求2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艺术人类学

S130103213022

2

考查

中外文化概论

S130104213022

2

考查

文化社会学

S130105213022

2

考查

中外艺术鉴赏

S130106213022

2

考查

3-1 专业必修课程(要求10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传统文化与现代设计应用研究

S130501213052

2

考试

交互设计研究

S130502213052

2

考试

设计形态研究

S130504213052

2

考试

品牌形象设计与传播研究

S130503213052

2

考试

概念设计研究

S130505213052

2

考试

3-2 分专业方向必修课程组(要求6学分)

方向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视觉传达设计

图形设计应用研究

S130506213052

2

考查

出版物形态设计研究

S130507213052

2

考查

品牌包装设计

S130508213052

2

考查

环境设计

空间色彩研究实践

S130509213052

2

考查

环境装饰设计实践

S130510213052

2

考查

城市空间与生态设计研究

S130511213052

2

考查

4 专业选修课程(要求4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设计批评

S130512213052

2

考查

专业论文写作

S130513213052

2

考查

设计策略与管理

S130514213052

2

考查

产品营销与品牌管理研究

S130515213052

2

考查

补修课程

凡欠缺本专业领域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硕士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补修2-3门本科核心课程,并须考核合格。补修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专业方向补修课程组

方向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考核方式

视觉传达

设计

平面广告设计

S130516013052

考查

商品包装设计

S130517013052

考查

中外字体设计

S130518013052

考查

版式设计

S130519013052

考查

环境设计

环境设计快题表现

S130520013052

考查

室内设计原理

S130521013052

考查

景观艺术设计

S130522013052

考查

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

S130523013052

考查

任选课程

根据个人兴趣选修所在专业要求以外的课程,必须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任选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硕士生须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取得培养计划确定的所有课程的学分。课程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学术硕士研究生课程(环节)管理及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7号)实行。

七、专业实践(要求24分)

硕士生在学期间须完成的艺术实践课程、专业实践项目有:

方向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视觉传达设计

专业考察

S130524213052

2

考查

专题设计一

S130525613052

6

考查

专题设计二

S130526613052

6

考查

设计实践一

S130527513052

5

考查

设计实践二

S130528513052

5

考查

环境

设计

专业考察

S130529213052

2

考查

专题设计一

S130530613052

6

考查

专题设计二

S130531613052

6

考查

设计实践一

S130532513052

5

考查

设计实践二

S130533513052

5

考查

实践教学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少于1年;研究生要提交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和专业实践工作记录,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展示专业实践能力,经专业实践报告交流会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专业实践考核按《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校政发[2014]36号)实行。

八、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包含论文选题、中期检查、艺术设计作品展览以及学位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学位论文须符合学校规定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学位论文的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图、表及附录)。

学位论文的内容与格式参阅《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二)论文选题报告( 1 学分)

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 (经费、设备等)、预期达到的目标、存在的问题等。硕士生对学位论文拟选课题及工作计划在选题报告会上作全面汇报,并当场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选题报告由选题报告会评审组负责考核,通过者,记1学分,并准予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3个月后重新进行一次,若仍未通过者,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选题报告会一般安排在第4学期内完成。选题报告经审查通过,必须严格执行。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

(三)论文中期检查

硕士生在通过选题报告后6个月内,由学位点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四)艺术设计作品展览

艺术硕士各专业方向学生在第5、6学期进行毕业设计和学位论文的撰写,在答辩前应举办并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的设计作品展览,每人作品不少于10幅(含习作、设计)。鼓励学生创作优秀作品参加高级别展览或设计赛事。毕业生答辩前,必须在省级及以上正规专业刊物上发表(含录用)与选题相关的设计作品1幅以上。

(五)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工作,考核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专业实践,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环节并达到要求,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在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要求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政发[2014]37号)实行。

九、学年考核

每学年末,对硕士生一学年来的德、智、体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与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存入硕士生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评定奖学金和学籍管理的依据。考核结果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办法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年考核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15号)执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培养计划继续攻读学位。考核不合格的,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