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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美术学院王福钦同学进行 通报表扬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5-11  来源:   点击量:

关于对美术学院王福钦同学进行

通报表扬的决定

王福钦,男,美术学院2015级美术学专业二班学生。

2017年5月6日晚上,王福钦回家的途中,在长沙捡到一个钱包,里面装有银行卡、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等。在原地等候失主未果的情况下,经多方努力,他通过钱包里一张车辆维修单上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失主,将钱包归还了失主。根据失主所述,当时他既不肯留下姓名,也不肯告诉失主学校名称,失主给予报酬也被他婉言谢绝,失主非常感动。失主最终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到了王福钦本人就读的美术学院,才得知他是美术学院2015级美术学二班的学生。

王福钦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既是他本人高尚品德的反映,也充分体现了我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展现了我校学生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

经研究决定,对王福钦同学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高尚行为提出通报表扬,并号召全校学生学习他这种拾金不昧的高尚精神和优良品质,希望广大同学以他为榜样,做具有良好品质的新时代大学生。

党委学工部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