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湖南理工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 录
湖南理工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1
湖南理工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5
湖南理工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10
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14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18
湖南理工学院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22
湖南理工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学科代码:0501
学科名称:中国语言文学
第一部分 概况和发展趋势
一、概况
中国语言文学即中华民族的语言和文学,包括中国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是人类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中华文明的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来,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的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得到迅速发展。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现设置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等学科方向。湖南理工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2014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现设置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四个学科方向。
文艺学主要研究文学的性质、特点及其发生、发展规律,给文学创作以理论指导,研究范围包括文学理论、文学批评、马列文论、中国古代及现当代文论、外国文论、中西比较诗学等。中国古代文学以中国古代文学及其发展历史为研究对象,包括历代作家作品、各种文学体裁演变、文学流派、文学思潮、各个时期文学的传承关系、文学与其他历史文化现象的关系等。中国现当代文学以中国现当代文学及其发展的历史为研究对象,包括现当代作家作品、文学思潮、文学流派、文学与社会转型、文学与意识形态、文学与外来文化、文学与大众传媒等问题。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分为历史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两个方向。历史语言学主要研究汉语系统的结构特征、演变规律和现实状况;应用语言学侧重研究语言文字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包括汉语方言学与社会语言学等。
二、发展趋势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注重促进本学科内部不同领域之间、本学科与其他相关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与融合,在研究目的、研究对象、研究材料和研究方法等方面既有继承又有突破,向“沟通古今,融汇中外”的方向发展。
我院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以“国内有影响”、“省内先进”为目标,在体现学科发展时代性和世界性趋势的同时,保持学科的传统性与本土性,着力发展“屈原文化研究”、“地方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不断顺应学科发展和国家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
第二部分 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知识
本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好的语言和文学素养,对中国历史文化有较全面的了解;应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研究领域、研究对象有较为全面、深入的把握,并对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理解和掌握。
本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语言知识和能力方面的基本要求是: 具备较强的中文语言知识和表达能力,能较好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学科方向硕士学位获得者要求具备良好的古代汉语阅读能力;文艺学、现当代文学学科方向硕士学位获得者要求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知识正确研究和处理涉及两种以上语言和文化的文学问题。
二、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素质
1.学术素养
崇尚科学精神,对中国语言文学的历史与现状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具备良好的专业意识和较好的学术潜力,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较为扎实,较充分地掌握本学科的历史、现状及新近发展。能比较准确地理解本学科经典文献,比较全面地了解本学科重要流派及前沿动态;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释、分析问题; 具备独立收集、阅读相关资料并完成符合规范的学术研究的基本素质。
2.学术道德
掌握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学术伦理等方面的知识,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以及本学科共同遵守的科学研究、论文写作、论文署名、学术引文、学术成果、学术批评、学术评价等诸多方面的规范。严于自律,杜绝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
三、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学术能力
1.获取知识能力
具备一定的专业学习和知识获取能力,至少有一门外语能达到阅读一般外文资料的水平。经过系统的专业基础训练,比较全面地把握学科发展的现状,了解学术前沿动态。具备收集、整理材料的能力,能较系统地梳理前人研究,客观总结前人已有贡献和未竟工作,并形成较为开阔的研究视野。
2.科学研究能力
在较为全面地把握中国语言文学的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较充分地调查和阅读相关重要文献资料,严谨规范地吸收前人的研究成果。具备敏锐的问题意识,运用恰当的研究方法,提出具有一定学术深度和价值的见解。
3.实践能力
具备在所研究领域内进行调研、考察的实践能力,开展诸如汉语方言或民族语言调查、文献整理等工作。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将这些能力运用到语文教学、文化宣传、新闻出版和现代传媒的相关工作中。
4.学术交流能力
较好地运用一门外语收集和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较好地利用国内外的学术资源和学术信息,具备与国内外同行交流的意识,能在学术会议上以较好的书面及口头表达与同行交流。
5.其他能力
具备一定的运用所学知识正确研究和处理与语言、文学相关的跨学科问题的能力。比较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研究领域所需的计算机知识和网络技能。
四、学位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与文献综述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要立足本学科的研究现状,突出问题意识,提出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课题。要在充分地调查和阅读相关重要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形成文献综述。确定选题之后,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分为预开题和正式开题两个阶段,正式开题未通过者,可在两个月后重新申请开题,若再不能通过,则视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2.规范性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以科学的研究方法独立完成,引用与注释符合规范。硕士学位论文要求格式规范,字数在3万字以上。一般应依次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封面、版权声明、题目、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序言、正文、结论、注释、附录、参考文献、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说明(导师和作者本人均需签名)、致谢(或后记)以及封底。
3.质量要求
论文应比较充分地掌握原始资料与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提出有一定学术深度与价值的见解,对本学科发展或文化建设、社会进步有一定的意义。展示作者对该课题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体现基本的学术研究能力。硕士学位论文应具有原创性,杜绝抄袭与剽窃。总体上应做到选题合理、材料翔实可靠、论点明晰、论证有据、逻辑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
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查,“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 ≤15%者,可参加毕业答辩。“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15%者,其学位论文需修改后重新检测。第二次检测后学位论文“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仍 >15%者,原则上不再受理该申请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如果论文答辩申请人或导师对检测结果存有疑义,由答辩申请人或导师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组织3~5名专家进行人工鉴定,由专家组给出最终鉴定及处理意见,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未经检测的论文,不能参加毕业答辩。
论文评审必须进行校外双盲评审,通过评审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分为预答辩与正式答辩两个阶段,预答辩通过则可以申请正式答辩。正式答辩要求必须有校外专家参加。
五、其他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培养环节,成绩全部合格,达到规定的总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满足以下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授予硕士学位:
学科必修基础课和学科方向课平均分达到中等(75分)以上;
在校期间申请或参与科研课题,参加学术会议;
攻读学位期间,原则上须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没有发表论文的硕士生须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1篇本人的学术论文,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达到硕士学位水平的可与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同等对待。
湖南理工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学科代码: 0817
学科名称:化学工程与技术
第一部分 概况和发展趋势
一、概况
化学工程与技术是研究化学工业及其他过程工业中物质转化、物质组成改变、物质性状及其变化的共同规律,以及相关工艺与装备设计、操作及其优化等关键技术的一门工程技术学科。它以化学、物理、数学、化工热力学、传递过程原理、化学反应工程、分理工程、过程系统工程等基础理论为基本知识体系,以实验研究、理论研究和计算机模拟等为研究方法,通过工程应用服务于经济与社会各领域,尤其是资源加工、原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生产等,并不断为之提供新鲜学科知识,创新专门技术,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设有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材料化学工程、制药与精细化工七个学科方向,涉及各类化学品(含专用化学品)、功能材料及器件等的制备原理和生产工艺,过程及装备的设计、放大和优化; 它们各有侧重,互有交叉,与化学、环境、材料、轻工、生物医药、食品等学科领域相互渗透。
二、发展趋势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在自身发展的同时,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通过与生物、信息和材料等高新技术的交叉融合,拓展出众多新的应用领域。目前,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研究范围不但覆盖了整个化学与石油化学工业,而且渗透到能源、环境、生物、材料、制药、冶金、轻工、公共卫生、信息等工业及技术领域,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实现能源、资源、环境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在资源的深度和精细加工、资源和能源的洁净与优化利用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并且支撑了生物工程和新材料等新兴技术领域的快速发展。
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主要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二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石油化工产业是湖南省的支柱产业,也是岳阳市的主导产业,本学科瞄准石化产业的发展方向,围绕石化产业的上下游产业延伸,凝练出现代分离技术及应用、石油化工催化、功能材料化学三个学科科研方向。另外,湖南省是我国血吸虫病流行的主要地区之一,本学科瞄准血吸虫的综合防治方向,从生物医学角度,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基础应用研究,形成了生物制剂及检测技术这一学科科研方向。
第二部分 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知识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硕士生应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工程专业知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相关化工仪器设备,具备承担相关专业的科研、教学、技术和业务管理工作的能力,应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在专业知识方面,硕士生应围绕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的某一方向进行系统的课程学习并开展研究工作,系统掌握该学科方向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了解学科前沿,能够运用已有的知识积累、理论和研究方法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
在工具性知识方面,硕士生应具备文献查询、调研、实验技术、数据处理、理论分析和学术交流等能力。外文水平应具备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外文文献阅读、外文写作等能力。
二、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素质
1.学术素养
硕士生应热爱本学科,具有致力于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理想和兴趣。具有崇尚科学的精神,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应具有坚定、顽强的意志,勇于探索,不为学术以外的东西所诱惑。具有活跃的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具有批判性思维和严密的逻辑思维。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本学科所需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思考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现代社会的竞争意识、知识产权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2.学术道德
硕士生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以任何方式漠视、淡化、曲解乃至剽窃他人成果,杜绝篡改、假造、选择性使用实验和观测数据。论文必须有完整的实验记录和原始数据。
三、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学术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硕士生要具有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具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检索和分析信息的能力,能够对前人知识进行学习和甄别,并具有批判性学习的能力。
2.科学研究能力
硕士生应了解本学科前沿并基本具备从事学科前沿性课题的研究能力,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研究和解决本学科所涉及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综合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践中。
3.实践能力
硕士生应具备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娴熟的专业实验操作技能,掌握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处理及综合分析的基本方法和技术,具备本学科实验研究、实验设计和大型仪器使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应具备依靠集体的力量完成较大型科研或者生产课题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素质。
4.学术交流能力
硕士生应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地进行表述、撰写学术论文能力,具备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进行本学科文献阅读、学术交流的能力。
5.其他能力
硕士生应具有良好的人文及社会科学知识和文化修养。审美情趣高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四、学位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和文献综述要求
选题应来源于学科前沿和生产实际,且具有明确的化学工程与技术理论和应用价值,并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文献综述要较全面地反映与本课题直接相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特别是近年来的最新成果和研究趋势。
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论文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参考文献中近5年文献不少于10篇。
2.规范性要求
(1)选题应来源于学科前沿和生产实际,且具有明确的化学工程与技术理论和应用价值,并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2)论文应包括目录、中英文摘要、前言(综述)、材料与方法(实验研究方法)、结果与分析(实验结果讨论)、结论与展望、参考文献、致谢(作者简历与成果等)。
(3)论文应该给出研究中涉及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应用的文献资料;论文中插图或附图均需正确注明图号、图名、图例、比例尺及其他说明。
(4)正确引用前人的资料和成果并规范标注。对文中引用和使用他人思想或观点、公式、数据、图件、软件等,必须列出对应的参考文献。所列参考文献应与正文中引用一一对应。如果引用部分来自非公开出版物,必须以脚注形式说明。
3.质量要求
(1)选题前沿性。学位论文选题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能较为准确地介绍国内外研究动态与趋势,并清楚阐述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以及本人研究思路、方法和技术路线,反映作者具有发现问题和提出合理解决问题方案的能力。
(2)实验方法。学位论文中所采用的科学调查与实验方法技术先进、科学合理,分析测试仪器设备技术参数和实验条件应经过严谨的论证,测试结果数据计算方法得当有效;体现作者掌握了所研究学科领域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3)实验数据的真实性。研究所采用的第一手资料和数据应是作者独立工作获取或以申请学位的硕士生为主的研究小组获取的,其总体自主工作量应不少于60%。
(4)论文的创新性。学位论文的学术观点明确,论述依据充分,结论可靠,有一定的创新性。
(5)论文的规范性。学位论文的内容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数据可靠、计算正确,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层次分明式、逻辑清晰、文字简练、图表清晰且规范、表达流畅。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6)论文正文查重检测的重复率要符合学校的规定,不高于15%。
4.论文评阅与答辩
硕士生应严格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科学研究。申请论文预答辩和送审前,完成课程学习必须至少获得30个学分,并通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等考核环节。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1)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本学科或相近学科3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或以上的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评阅专家中应至少有2位校外专家, 应有3周的评阅时间。
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评阅结果分成A、B、C、D(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专家评阅结果为2D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本次申请无效。如有1D,需再聘请一位专家匿名评阅论文,如续聘论文评阅人意见也为D,则论文评阅不通过,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本次申请无效。本次申请无效硕士生在对学位论文进行实质性修改后可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再次申请评阅和答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硕士生本人或其导师负责解决。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由学院组织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5—7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位校外同行专家。并尽量选聘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作详细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达到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获全体委员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方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答辩委员会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申请人可对论文进行修改,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硕士生本人或其导师负责解决。若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论文、可重新申请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未通过的,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五、其他要求
1、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学科必修基础课的平均成绩应不低于70分;
2、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原则上须在中文核心刊物或SCI源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没有发表论文的硕士研究生需本人提出答辩申请,经导师同意,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决定其毕业论文是否达到授予学位条件(水平)。
湖南理工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学科代码:0810
学科名称:信息与通信工程
第一部分 概况和发展趋势
一、概况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是一个基础知识完整、应用领域广泛、发展迅速的工学门类的学科,涉及物理学、计算机科学、应用数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关联工业、农业、生物、医疗、航空航天、军事、金融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应用领域,涵盖了数字通信、移动通信、光纤通信、多媒体信息处理、图像处理与计算机视觉、语音处理与计算机听觉、多维信号处理、检测与估值、导航、遥测、信息安全与对抗、物联网等众多高新技术领域。
信息与通信工程下设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两个二级学科。一方面以信息传输和交换研究为主体,研究各类信息与通信网络及系统的组成、体系构架、功能关联、应用协议、性能评估等内容;另一方面以信号与信息处理研究为核心,研究各类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获取、变换、存储、传输、应用等环节中的信号与信息处理,包括各种形式信号与信息处理的算法与体制、物理实现、性能评估、系统应用等内容。
湖南理工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设有计算智能与模式识别、图像信息处理与计算机视觉、现代信号处理技术及应用、光通信与信息器件、现代通信技术与网络等研究方向。
二、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信息化进程的加速,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的各个研究分支呈现出相互渗透与融合的趋势,沿着多媒体化、普及化、多样化、个性化和全球化的方向发展,并逐步向网络化、融合化、智能化的方向拓展。
信息与通信工程领域即将面临一次新的科学革命,孕育着新的重大科学问题的发现和原理性的突破。信息与通信技术将渗透到其他传统及新兴的学科和领域,促进这些学科的发展与交叉融合,成为发展交叉学科的重要纽带。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信息处理与智能通信技术将成为本学科的重要研究方向。特别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信息的传输、加密、隐藏及恢复等新技术也将成为信号与信息处理的重要研究内容。
第二部分 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知识
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应对本学科包含的信息理论,通信理论、信号处理理论、微波与电磁场理论、电路与系统理论、信号检测与辨识理论、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网络理论、信息处理理论、信息安全理论等知识有一定程度的掌握,对所研究的具体领域有较全面的掌握;应了解和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为解决科学研究与工程技术中的问题奠定基础。
硕士学位获得者还应掌握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科技论著写作等社会科学人文知识,培养人文精神和哲学思维习惯;努力提高科学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科学研究及工程开发能力,用科学的方法指导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
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为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至少掌握一种计算机程序语言及编程方法,同时还要求能够熟练运用文献检索工具浏览与查询技术文献和资料。
二、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素质
1.学术素养
硕士学位获得者应系统地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应具有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应了解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2.学术道德
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崇尚学术诚信;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术规范、遵守国际学术规范和惯例;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循具有学术贡献的学术署名原则,杜绝抄袭与剽窃、伪造与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及单位的保密制度,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三、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学术能力
1.获取知识能力
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从书本、媒体、期刊、报告、计算机网络等多种途径快速获取符合自己需求的知识的能力,具有较好的总结和归纳能力。
2.科学研究能力
能够对已有研究成果等进行正确而客观地判断和分析;能够客观地分析现有成果的正确性、可靠性、合理性和先进性;能够客观而正确地对本学科领域的科研文献等材料进行筛选、鉴别和评价。
能够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具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
能够合理地利用研究资源,较为合理地分配研究时间、研究工作和研究资源;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3.实践能力
具有创造性的思维习惯,勇于开展创新性的试验、开发和研究;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本学科相关领域的科学或工程实际问题;具有良好的协调、联络及合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解决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过程中的问题。
4.学术交流能力
在科学研究和承担技术工作中,能够通俗、正确地描述自己所研究的问题、研究方法、研究进展和研究结果;积极听取学科前沿讲座,并主动思考;积极参加本学科的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能够应用一种外语进行一般的学术表达和学术交流。
5.其他能力
硕士生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应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交能力,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拥有健康的身体和健全的心理。
四、学位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与文献综述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学生的优势及志趣,经广泛调查,在本学科范围内确定。论文选题应进行论证工作,确立选题应由导师批准。选题应能反映本学科发展的新动向,具有一定的理论及应用意义,以保证论文研究工作的先进性、可实施性及创新性。硕士生应按时提交选题报告。选题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选题的背景与意义;本课题的发展现状、相关工作、研究内容;课题预期成果和进度安排等。
2.规范性要求
学位论文是科学研究工作的总结与升华,是用实验数据对理论的佐证过程。学位论文应符合科学论文的体例和语言特点。
学位论文应是学位申请者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学位论文的学术观点必须明确,且逻辑严谨,文字通畅,图表清晰,概念清楚,数据可靠,计算正确,层次分明,标注规范。涉及保密内容的学位论文,应遵守论文保密管理规定。
学位论文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封面、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摘要(中、外文)、关键词、论文目录、正文(包括综述、理论研究、实验与计算、结果与分析等)、参考文献、作者已发表的论文及成果目录、致谢和必要的附录等。
3.质量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学术水平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其质量高低综合反映了研究生培养的水平和层次。
(1)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明确的研究背景,论文工作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或理论深度,论文成果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2)学位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工作量饱满;
(3)文献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
(4)学位论文的正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所解决的科研问题或工程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能在某些方面提出独立见解或有所创新;
(5)学位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
(6)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需经过论文预答辩、重复率检查、双盲审、正式答辩等环节。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重复率不超过15%。
五、其他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完成本学科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培养环节,成绩全部合格,达到规定的总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满足下列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授予硕士学位。
1.学位必修课成绩平均不低于70分(含70分)。
2.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发表(含录用)至少1篇具有一定创新性或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或获得成果奖励1项,或获得知识产权1项。成果须以湖南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专业(领域)代码:0451
专业(领域)名称:教育硕士
第一部分 概况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不仅是调整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完善我国学位制度的需要,还是加速我国教师专业化进程,优化我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结构,培养高素质教师的需要。
作为一种新型的学位教育,教育硕士学位是一种具有教师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它在学位设置的依据、具体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与规格、培养的途径和方式方面与教育学硕士学位有明显的不同。其培养目标坚持硕士学位教育的质量,坚持教师教育理论与教师教育实践的有效结合,对教育硕士研究生进行专门的、高水平的教师职业专门训练,使其树立科学的现代教育观,具有较高的教育学科的理论素养及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的能力,并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与方法,成为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学位获得者应成为基础扎实、素质全面、教育实践能力强、能胜任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教育工作者。
目前,教育硕士招生领域现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科学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9个专业、20个领域。湖南理工学院当前可授予全日制教育硕士学位的专业领域包括2个专业、8个领域: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体育)。
第二部分 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道德
严格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求实,自觉维护学术声誉,坚决反对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形成遵守学术规范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学术尊严和学位工作的严肃性。学生在学期间应树立良好学风,正直诚信、严谨自律,杜绝以下各种舞弊作伪行为:(1)在学习过程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成绩;(2)在学位论文或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3)购买或由他人代写学位论文;(4)其他舞弊作伪等行为。
2.专业素养
具有先进的现代教育理念和宽广的教育专业视野,具有较高的人文素质、科学素养和良好的身体及心理素质;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掌握基础教育改革的最新进展,了解相关学科及专业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通过硕士阶段的专业学习,切实提高专业素养,具备扎实的教育专业基础和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掌握教育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能力,胜任基础教育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熟悉掌握一门外语。
3.职业精神
具有对教师职业的深刻认识,具有乐于从教和从教光荣的职业情感,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和教学工作;具有为人师表、诲人不倦、教书育人的职业信念,自觉践行师德规范,乐于奉献;具有积极探索、精益求精的进取精神,树立以学生为本、以教育为本的基本教育理念,承担教师责任与义务,具有使命感、责任感和爱岗敬业、坚持创新的职业精神。
二、获本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基础知识
通过学习相关课程,掌握教育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并取得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基础知识方面的课程及学分占总课程、总学分的三分之一左右)。教育硕士生须熟练掌握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中外教育史和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相关的基本知识。应通过选修、自修和听取讲座等方式,密切关注当代教育思潮、学科教育新进展、学科研究新进展、学习科学新进展和人文与科技发展动态,与时俱进,努力拓展和更新自己的基础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养。
2.专业知识
主要包括与各学科教学、教育管理等专业直接相关的专业课程知识,按专业知识谱系可分四类:一般教学法知识、学科知识、学科教学知识和教育情境知识。教育硕士生应努力通过完整的课程体系(特别是紧密结合专业需要和学科前沿的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训练,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结构,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学位申请者应努力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学科专业知识体系,按照规范的培养方案认真学好每一门专业课程,在兼顾通识、理论和方法等知识模块的同时,强化专业知识学习,不断丰富和完善专业知识体系。要通过学习相关课程、听取相关讲座、参加见习和实习等多种途径,主动关注基础教育改革动向和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不断提高学科教学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管理知识水平,形成知识转化的意识和能力。
三、获本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从切实提高教育实践能力出发,学位申请者应在熟悉基础教育历史及现状的前提下,接受与专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实践训练及案例教学。全日制教育硕士生从事实践教学时间应不少于半年,可以采用集中实习和分段实习等多种形式,通过顶岗教学、试讲、说课、助教、教学观摩、参与教学管理和教学科研活动等方式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在攻读学位过程中,教育硕士生应积极参与或配合案例教学及培养院校组织的教学实践活动,加强实践训练,丰富教学经验;通过认真参与精心设计的核心实践和领悟教育实践过程的策略与技巧,切实提高教育专业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具有较强的自主获得知识的能力
了解先进的学习方法,善于学习,对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知识要有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把握,特别是能及时获得专业新知识,不断提高自主学习和实践反思能力,能通过持续的自主学习适应本职工作需要。
2.具有突出的教育实践能力
教育实践能力包括教学实践能力和管理实践能力。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书写能力,熟练掌握教学知识、教学技巧和信息技术,能胜任基础教育教学工作,教学实践效果良好;应具备作为教师或教育管理者所需要的较强的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及组织管理能力,能胜任学生管理或学校管理工作。
3.具有扎实的教育实践研究能力
既要注重教育实践,也要注重对教育实践的研究,能够根据教育实践需要,从教育实践的经验教训中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运用恰当的方法解决问题,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具有较高质量的专业学位论文。
五、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要立足基础教育实践,注重学以致用,密切结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本职工作,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基础教育领域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
确定好选题后,应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前完成,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最迟在答辩半年前完成。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内重新申请选题,若还不能通过,则视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2.学位论文形式和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基础教育实践问题的传统形态的学位论文,也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或教育教学管理案例分析报告等。论文形式须符合学术规范,研究问题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合理,方法科学,观点明确,言之有据,文字表达顺畅,格式和形制符合文体要求,应广泛并有针对性地参考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所列文献充分适当,注释规范,论文总字数不少于2万字,应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认真撰写学位论文。
3.学位论文水平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符合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要求,能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确保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水平,学位论文应在论文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指导小组由校内指导教师与校外合作指导教师共同组成,对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进行全程指导和把关,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建立严格的学位论文评审制度,所有当年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论文100%进行校外双盲评审。学位论文通过评审,方可进行答辩。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包括至少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学、研究及管理人员参加。
鼓励教育硕士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发明专利、获得专业奖励等。
第三部分 附则
本专业学位标准适用于我校招收的所有专业领域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各培养单位应根据自身发展要求及专业学位领域特点,在学校基本要求的框架下,制定具体的学位标准实施细则。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专业(领域)代码:135101
专业(领域)名称:音乐领域
第一部分 概况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有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为音乐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优秀的音乐创作者、表演者、教育者和音乐活动组织者。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涵盖了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三大类型及其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中的诸专业方向。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秉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借鉴国际音乐艺术教育经验,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为支撑,以实践训练环节为主导,以科学管理手段与综合评估方式为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教育及培养过程。
音乐领域专业学位教育所培养的艺术硕士,应是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接受过完整的专业技术训练、具备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有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表现力与创造力,完成过一定量的具有学术水平和艺术质量的作品,拥有一定专业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艺术团体、院校、艺术场馆、电视广播台站、文化馆站、各种音乐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等的音乐创作、表演、教学、编辑、管理、策划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第二部分 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道德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以追求艺术、学术创新,发展先进文化,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尊重与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和伦理规范。
2.专业素养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音乐专业学习所必需的知识结构,如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等;具备较好的艺术修养和健康的审美情趣;还应具备一定的人文素养和学术底蕴。
3.职业精神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风范,并能与同行协同合作、互相尊重,对即将从事的工作能全身心投入,尽职尽责。
二、获本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基础知识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广泛学习人文社会学科的基础知识(如哲学、美学、社会学、心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具有一定的人文素养和基本的艺术理论素养,并能将基础知识转化为个人的学术和艺术内蕴,为专业学习与艺术实践奠定基础。
2.专业知识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系统掌握不同层次的专业性知识。须掌握各个门类的表演技巧和科学的训练方法,须分析、研究大量不同类型、体裁和风格的经典音乐作品。研究生应根据专业特点有选择地学习相关交叉学科的专门知识,并能将其运用到音乐实践中。
三、获本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专业实践训练是音乐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环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学期间,研究生应接受与职业发展相匹配的实践训练,完成不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环节和学分要求(占总学分的60%);专业实践训练学习的具体计划由研究生导师与学生共同拟定,通过课堂、舞台、讲台等平台进行有针对性、系统、全面的实践训练,包括田野采风、民间调研、创作实践、舞台表演、课堂教学、活动策划、社会活动等;实践训练的时间和形式采用集中与分段、个人与集体、课堂与课外、校内与社会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积极开辟实践基地,联合德艺双馨的艺术家、行业中富有经验者共同指导。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指导教师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要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质量评价,促使研究生通过评价和反馈来不断提高艺术水准,在实践与理论的循环互动中使学生的知识、能力、态度得到提升和重构。
四、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获取知识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掌握科学的学习和研究方法,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观摩高水平音乐演出,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历史和发展动态,熟悉相关经典文献和重要成果,掌握从事本专业方向研究所需要的各种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研究方法,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和资源探求新知并不断优化和完善学习过程与方法。
2.实践研究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能够结合自身的知识背景和艺术技能,自觉将艺术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运用多维视角和科学方法对与本领域相关的艺术活动和学术研究的审美价值、学术价值、社会价值进行思考;具备较宽阔的学术胸怀,既尊重多样的艺术趣味,又勇于追求个人风格;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外语能力和国际视野。
3.专业实践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应具备较好的读谱、视奏、视唱能力;熟悉一定数量的经典作品,具备独立诠释不同风格作品的能力。总体来说,学位申请者应能独立运用所学技能和理论解决所从事的艺术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富有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协调、整合各类人力、物力资源,有效组织、开展各类音乐实践活动;具备敏锐的观察力,能根据时代与环境的变化及社会需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适应力。
五、专业能力展示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1.专业能力展示
(1)总体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以毕业音乐会的形式进行。应体现出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够反映出申请人良好的技术驾驭力、想象力和艺术诠释力;能产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
(2)具体要求
声乐(器乐)表演类:提供2场不同曲目的学位音乐会(后一场应在毕业学年举行),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40分钟;曲目类型须包括独奏(唱)、重奏(唱)或室内乐、协奏曲等;曲目的风格应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且至少包括2首(部)20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以及1首(部)现当代的优秀作品。
合唱指挥类:提供2场不同曲目的学位音乐会(后一场应在毕业学年举行),每场指挥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40分钟;曲目风格应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指挥作品应完成现场演出,或提供相应指挥作品的视频。
各方向专业能力展示均应根据专业特点,依据上述规格要求,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时长的实践过程的专门展示。有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专业能力展示考核委员会,考核通过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主要包含论文选题、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毕业专业能力展示以及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事务。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在校期间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要求按《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实行。
(1)选题要求
论文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经费、设备等)、预期达到的目标、存在的问题等。选题报告会在第四学期内举行,硕士生对学位论文拟选课题及工作计划在选题报告会上作全面汇报,并当场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选题报告由选题报告会评审组负责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内重新申请选题,若仍未通过者,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选题报告经审查通过,须严格执行。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
(2)学位论文的形式与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内容与格式要求参阅《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文件;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谱例、图表)。根据自己音乐创作、表演或其它音乐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影音资料光盘。
(3)学位论文的水平要求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来源于本领域(方向)的艺术实践,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湖南理工学院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专业(领域)代码:135108
专业(领域)名称:艺术设计
第一部分 概况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专业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设计专门人才,为国家艺术设计事业的发展提供优秀的艺术设计实践、管理、教育和艺术设计活动策划、组织者。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秉承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借鉴国际艺术设计教育经验,面向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及职业需求,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为支撑,以实践训练环节为主导,以科学管理手段与综合评估方式为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教育及培养过程。
艺术设计领域专业学位教育培养的艺术硕士,应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须接受过完整、系统的专业技术训练,具备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拥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设计单位、院校、研究所及政府部门等的艺术设计实践、管理、教学和研究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并具备自主创业的能力。
第二部分 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道德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拥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专业信念和心理素质,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学风,遵守与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2.专业素养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尊重学术研究的规律和学术自由的原则,熟悉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发展趋势,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较高的艺术修养与审美能力,一定的人文素养和国际视野。坚持理论研究与设计实践相结合,艺术与科学结合,掌握有效的治学方法,具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职业精神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已具备了从事艺术设计职业所要求的专业能力、素养及从业的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风范,对从事的工作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甘于奉献。
二、获本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基础知识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广泛学习人文社会学科的基础知识(如哲学、社会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伦理学、心理学等),具有一定的人文素养和基本艺术理论素养,为专业学习与艺术设计实践奠定坚实的知识体系和基础。
2.专业知识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应系统掌握所属专业方向及本领域相关专业方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的建构应以社会职业需求为导向,包括国内外艺术设计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设计学的研究方法、技术手段和评价标准;应具备结合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成果,展开研究和设计实践,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的知识结构;应具有较扎实的二维、三维及多维造型基础,了解中国传统构形理念与方法,掌握现代艺术设计思维、创意与方法。不同各专业方向研究生应根据专业特点有选择地学习相关交叉学科的专门知识,如管理学、教育学、媒体与交互技术、材料学等,并能有效运用到实践中。
三、获本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专业实践训练是艺术设计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在校期间,应接受与职业发展相匹配的实践训练,完成不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占总学分的60%);专业实践训练学习的具体计划由研究生导师与学生共同拟定,对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系统、全面的实践训练,包括专业必修课程中的实践课程、专业考察、专题设计、设计实践、市场调研、社会活动等;实践训练的时间和形式采用集中与分段、个人与集体、课堂与课外、校内与社会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积极开辟实践基地,联合当前本领域社会、行业中富有经验者共同指导;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要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质量评价,在实践与理论的循环互动中使学生的知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专业实践环节需提交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和专业实践工作记录,展示专业实践能力,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经专业实践报告交流会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专业实践环节及实践项目的考核均按《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实行。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各项科研项目和学术活动,要求研究生的设计作品入选省级以上的展览(至少1次);或有2项设计实践应用证明和案例,并参加研究生教学观摩展2次;或获1项外观设计专利;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创新成果(作品或论文)1次。以上创新成果应提供相应的证书和学术刊物的原件,并以湖南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四、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获取知识能力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掌握科学的学习和研究方法,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历史和发展动态,熟悉相关重要文献和成果,有效利用各种途径和资源,掌握从事本专业方向研究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实践与研究方法。
2.实践研究能力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应能够结合自身的知识背景和技能,具备将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对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艺术设计、管理及教育等实践活动,进行学术研究的能力;具备较开阔的国际视野,运用学科交叉知识,以科学方法进行研究的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语言表述能力和外语能力。
3.专业实践能力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能够独立运用所学技能和理论解决艺术设计实践、艺术设计管理及艺术设计教育中的问题;富有团队意识,善于互动交流,能够协调、有效整合资源,组织、开展各类实践活动;能够根据时代与环境的变化及社会与行业需求,不断提高自身适应社会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充沛的精力,能胜任较高强度的艺术设计实践活动。
五、专业能力展示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后,须参加毕业考核,毕业考核包括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学生毕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学生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表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也可同时进行。
1.专业能力展示的要求
(1)总体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应体现其学术含量及创新特征、选题的意义价值、过程的技艺含量和成果的功效。应体现申请者对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者较强的艺术设计实践能力,是独立原创的设计作品或实践项目的过程总结,并举办毕业设计作品展。研究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可申请毕业设计选题,
主旨的意义价值:应体现设计实践的历史与现实意义,对国家和区域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是否对本专业方向已知的认知体系和实践积累具有突破或创新贡献。
过程的技艺含量:应展示其对艺术设计实践的理解和技术水平,采用方法、材料和程序的合理性和技巧水平,以及对总体的驾驭能力和细节的处理能力。
成果的实际功效:应凸显毕业设计的实际应用价值与功效,不同的接受层面的反馈评价,以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等。
(2)具体要求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设计作品以解决实际应用项目为主的设计,或以探索性为内涵的慨念性或实验性设计。完成一套视觉传达设计作品并进行实物展览,设计作品要求有平面展开图、效果图、创意说明和实物等。数量和尺寸根据不同类型而定,提交展板至少3张,要体现出设计流程,尺寸900X1200mm。
环境设计方向:设计作品以解决实际应用为主的设计项目,或以探索性为内涵的慨念性或实验性设计。完成一套室内或景观设计作品并进行展览,设计作品应有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和创意说明等,提交展板至少3张,要体现出设计流程,尺寸900X1200mm。
各方向专业能力展示均应根据专业特点,依据上述规格要求,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实践展示。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专业能力展示考核委员会,专家中至少应有一位本行业的校外专家,考核通过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的要求
(1)选题要求
论文选题报告必须要有明确的艺术设计项目和创作项目作为支撑,选题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和水准,一般在第三个学期末完成选题报告,选题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选题报告应包括毕业设计选题名称、课题来源、选题依据、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创新点以及研究方法、存在的问题等。
(2)学位论文的形式与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应符合艺术硕士专业艺术设计领域的培养目标,学位论文应结合专业能力展示内容,可采用实践报告的形式,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学位论文内容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学位论文也可是与设计实践、管理、教育等设计应用领域相关的问题研究。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应符合艺术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学位论文须严格遵守《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论文内容与格式要求参阅《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文件,论文要求观点明确、概念清楚、过程清晰、层次分明、文字简练。学位论文的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6万(不含图、表及附录)。
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与国家标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相同,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应独立完成论文选题,应参加论文选题、开题到完成命题、论文答辩的全过程。如选题属合作研究项目,每位专业学位申请者应有相对独立的论文命题并独立完成、独立答辩。
(3)学位论文的水平要求
硕士生在通过论文选题报告后四个月内,由学位点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应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具体、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数据可靠、写作规范,有一定的创新性、实用性和饱满的工作量,体现研究生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