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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01  来源:   点击量:

美术与设计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升硕士研究生人才选拔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稳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二、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万长林

副组长:蒋晓城、黄亚鹰

成员:郑斌、王平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和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蒋晓城

组员:万娟霞、刘文良、侯鹏飞、伍华丰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复试前将监督小组名单、复试后将监督总结材料上报纪委办(监察)和研究生院备案。

3.学院分别成立设计学、艺术设计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5名专家,负责对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4.技术保障小组

组长:伍华丰

成员:侯鹏飞

职责:负责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负责网络安全稳定,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执行教育部公布的《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成绩要求(A 类考生)。考生需达到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 A 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同时符合《湖南理工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 原则上不接收破格申请。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通过调剂来完成计划数。破格复试工作严格按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程序详见我校 2022 年破格复试公告。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四、调剂

1.调剂专业和调剂计划数

接受调剂的学科专业:设计学(1305)拟13人、艺术设计(135108) 拟8人。

2.调剂基本要求:(包含接收调剂的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统考科目英语的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将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3.调剂的基本程序:

(1)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并开通调剂系统,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

(2)符合我院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我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在 24 小时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4)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我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考生需在 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待录取名单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安排

学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

1.复试时间

美术与设计学院在2022年4月3日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于4月30日前完成。

2.复试方式

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经综合研判,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开展,复试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复试前安排考生进行平台操作培训,具体平台操作规程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应届生为学生证)。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未毕业自考生,在提交 1、2、3 项资料后,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

(5)反映考生专业水平的作品集电子档(pdf格式),容量不得大于30MB。

4.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严格按照《湖南理工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组织考试,考试方式:线上集中笔试方式,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加试

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湖南理工学院2022 年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的考试在复试期间进行,采取线上笔试的方式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但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为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我校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5%。

2.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5)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6)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

(7)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 24 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第一批次复试安排

时间

复试安排事项

备注

4月3日8:30-9:30

专业课笔试


4月3日14:00开始

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月3日

19:00-20:00

20:10-21:10

加试(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的考生)


注:第二批次的复试工作日程安排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另行公布。

2.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和调剂复试名单在学院官网另行公示。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进入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平台进行督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所有拟录取名单都要公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培养单位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学院监督电话:0730-8648513。

学校监督电话: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0730-8640142,研招办0730-8809770。

九、体检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须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提供个人三个月内有效电子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如因当地疫情管控原因不能做体检,则提供相关证明的电子版,所有录取考生相关纸质体检报告入学时提供。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十、复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做好环境与设备卫生消杀工作。每次考试前一天,将指定专人对环境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及时通风换气。面试评委及考务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进入面试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2)强化疫情防控。保证人员安全要把复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复试组织过程中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复试的评委及工作人员健康码应为绿码,有发热(体温大于或等于37.3℃)等症状的、正在居家隔离或医学隔离的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湖南理工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