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美术与设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27  来源:   点击量:

美术与设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相关规定,贯彻学校《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湖理工政发〔2021〕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升硕士研究生人才选拔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稳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二、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和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万长林

副组长:蒋晓城、黄亚鹰

组员:万娟霞、王平、郑斌、易建芳

2.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组长:蒋晓城

组员:万娟霞、王平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工作。

4.技术保障小组,负责保证复试场地、现场录像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组长:袁上杰

组员:伍华丰、徐皓宇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执行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考生需达到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我校该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为:单科(总分=100分)不低于17分,单科(总分=150)不低于80,单科(总分=300分)不低于180分。初试总分(总分500分)不低于225分。

3.原则上不接收破格申请。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通过调剂来完成计划数。

4.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分专业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可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四、调剂

1.调剂专业和调剂计划数

设计学(1305)14人、艺术设计(135108)8人。

2.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设计学(1305)、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6)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7)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将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调剂的基本程序:

(1)我院预计于3月26日17:00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并开通调剂系统,开通时间24小时。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需及时提交个人作品集的电子档,文件限20M以内,文件命名规则为:姓名+总分+毕业学校;收件邮箱为827803305@qq.com

(4)研究生院将根据我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在24小时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5)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我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考生在12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待录取名单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安排

学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同时进行复试,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

1.复试时间

美术与设计学院于2021年4月7日进行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工作。

2.复试方式

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

3.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应届生为学生证)。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未毕业的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4.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按照《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组织考试。

①专题设计。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考核形式为上机实操设计的方式。

②专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考核形式为上机实操设计和专业设计理论写作相结合的方式。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加试。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复试流程

(1)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3天前,要加入由研究生秘书组建的QQ或微信等复试工作群。通过工作群接收研究生秘书发布的相关信息:①复试工作通知和相关复试安排;②复试和调剂政策的解读;③公布学院工作电子邮箱,要求复试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④体检要求等。

(2)复试前1天完成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3)考生在复试前办理复试缴费手续(复试费标准为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120元/生)。

(4)4月7日考生参加线下复试。

六、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我校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5%。

加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

2.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5)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6)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

(7)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12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第一批次复试安排


2.第一批次复试名单注:第二批次的复试工作日程安排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另行公布。

复试名单请关注学院官网的信息公布。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所有拟录取名单都要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学院监督电话:0730-8648513。

学校监督电话:学校纪委(监察处)0730-8640142,研招办0730-8809770。

5.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体检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须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十、复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在进入学院时,须提交个人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见附件1),全国疫情防控健康码须为正常的绿色并进行体温测量。

2.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全程均须配戴口罩,考生口罩由考生自行负责,学院购置少量备用口罩以备急需。

3.疫情防控小组全面负责相关考场的清洁消毒工作。

4.进行笔试考试时,考生应保持1米的距离,考场座位最少保持隔排并同时隔两座。

5.进行面试时,应设立通风良好的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6.第一志愿的外省考生和拟到我校调剂复试的省外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持当地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最近七日的核酸检测报告。

7.参加复试的考生要与学院时刻保持联系,实时报告身体情况,听从考试各项安排。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1.研究生复试个人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