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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1-05-11  来源:   点击量: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学科竞赛是推进教学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实现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各类学科竞赛的管理,保证指导教师对学科竞赛活动的指导落实到位,并形成有效的长效机制,推动我院学科竞赛健康、有序地可持续发

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科竞赛工作机构,由院长负责全面统筹指导,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开展,学院指定专职教师负责本专业学科竞赛具体实施。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科竞赛活动具体分工表如下:

二、负责人工作职责

1.负责向学院教师、本科和研究生及时公布相关学科竞赛信息,组织开展学科竞赛具体事宜;

2.负责与竞赛组委会沟通、协调相关工作;

3.每次竞赛结束后负责收集与整理学院竞赛信息(获奖证书、作品扫描、活动照片存档等)。

三、工作量计算

负责人工作量按《关于印发《湖南理工学院学科和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计算。

湖南理工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