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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首届湖南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大赛章程

发布日期:2016-10-31  来源:   点击量:

一、赛事简介

惟楚有才,于斯为盛。为加速推动湖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让更多设计师、设计机构、文创企业关注湖南,让“文创湘军”成为带动湖南新兴产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智力支撑,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2016年首届湖南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于9月6日至12月底举行。

大赛以“创·造·生活”为主题,旨在打造一个国内文化创意设计界的权威奖项,征集一批具有湖南特色、极富市场开发价值的文创产品,发现一批湖南文创设计领域的优秀人才,激励湖南文化产业企业开拓新领域、培育新市场。

二、赛事主题、目标与理念

(一)主题

创·造·生活

Culture and Creativity·Build·Life

创,文化创意

,生产制造

生活,生活化

(二)目标

1、打造国内文化创意设计界的知名权威奖项,注册域名和商标,形成每两年一次具有辨识度的品牌活动。

2、以大赛为契机,筹建湖南文化创意中心与湖南文化创意设计馆,推动文化创意设计作品市场转化,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形成发展湖南文创产业的工作平台和抓手,在湖南建立起领先中部、辐射全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区域性文化创意中心。

3、集聚国内外智力资源,聚焦湖南文化元素,提升湖南文创设计水平,助推湖南制造,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消费的转型升级,为专业设计人员、企业与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创意综合互动平台。

4、湖南省文化厅与湖南日报社作为发起单位,在活动后期成立湖南文创设计师协会。

(三)理念

1、突出融合发展。注重文化创意与湖湘元素的紧密结合;注重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产业的相互渗透与融合发展;

2、突出时代特征。注重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研发;

3、突出大众参与。营造积极热烈的文化创意舆论氛围;

4、突出成果转化。进行产品批量定制,围绕文化精准扶贫,注重产业对接与“创客”育成,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生产、经营、服务、运作模式;

5、突出开发价值。与市场紧密结合,鼓励企业全程参与命题、评审、设计修改与生产;

6、突出产业孵化。打造中部地区唯一一家集文化创意产品设计、交流、展示、转化、服务、包装、推广、生产、经营等为一体的文化产业孵化基地;

7、突出创意保护。为参赛作品提供时间戳、数字加密、网络存储、溯源管理等保护,提供国内第一流的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打造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保护全国标杆。

三、赛事时间

2016年9月——2016年12月底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湖南省文化厅、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二)承办单位: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三)协办单位:湖南省工艺美术研究所、湖南省文化艺术基金会、长沙博物馆、新湖南、湖南华声全媒体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华声TV、夸克仓库原创设计创客空间

(四)知识产权顾问:惟盛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中心

五、赛事流程

赛事流程分为四大主要版块:作品征集、评选评审、成果转化及展览、高峰论坛暨颁奖晚会。

(一)作品征集(2016年9月6日——11月30日)

(二)评选评审(2016年12月1日—12月底)

(三)成果转化及展览(2016年12月10日—25日)

(四)高峰论坛暨颁奖晚会(2016年12月底)

六、作品征集(2016年9月6日——11月30日)

(一)征集对象

1、国内外高校设计专业的教师和学生

2、国内外设计公司

3、企业的设计人员

4、自由设计爱好者

(二)征集方向

考虑设计元素的相对精准对接,本届大赛的作品征集围绕以下三类:文博创意产品、非遗创意产品与旅游创意产品。

1、文博创意

征集指向:湖南省内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资源

主题:让文物活起来

参赛内容:以我省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馆藏资源为设计指向,以全新的思维深入挖掘文化文物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根据设计需求,找到其中的实用点,将湖湘文化具象化,开发具有湖南历史印记的原创文创产品,延伸文博衍生产品产业链条,进一步拓展文博创意产品的发展空间,打造文博创意品牌。

2、非遗创意

征集指向:湖南省内省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主题:“非遗”就在您身边

参赛内容:围绕具有湖湘传统的“染、绣、刻、瓷、竹、织”等主题,征集具有湖南地域特色的非遗产品,遴选出优秀的非遗创意时尚设计,进行推广和加工,打造非遗文化创意产品。

3、旅游创意

征集指向:湖南省内4A级以上景区

主题:将锦绣潇湘带回家

参赛内容:以省内4A级以上景区旅游资源为设计指向,多角度、多领域地丰富湖南特色旅游商品种类,打造一批用创意设计承载湖南故事的旅游商品品牌。本类别将聚焦省内旅游产品设计需求,促进专业设计领域与旅游界沟通与对话。

(三)作品及报名要求

1、作品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内容需要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和征集方向,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

(1)作品版面大小为A2(594mm×420mm)图幅,横构图,jpg格式,精度350dpi;单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5M。

(2)每件参赛作品不超过三个版面,版面内容包含主题阐释、效果图、必要的结构图、基本外观尺寸图及设计说明(必须是中英双语)等。

(3)为保证本次大赛评选的公正性,参赛作品及版面上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等个人信息资料。

2、报名方式

在官网(http://hnwc.voc.com.cn/)报名参赛,自启动日起参赛者可通过网络注册和提交作品(无需报名费、创意认证保护费),11月30日作品提交截止。

3、作品提交

第一步:登录官方网站,完成注册,在个人管理中心进行上传。

第二步:参赛作品提交成功后,将同时在大赛指定的唯一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文知汇”上获得数字加密、网络存储并加盖权威可信时间戳的创意认证保护。(参赛者在提交参赛作品前可以自愿将创意产生过程进行创意溯源保护。创意认证保护证书下载、创意溯源保护官方网址:www.cipbest.com)

注:参赛作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作品入围后需提供实物或模型,请在15天内将实物或模型作品提交至大赛组委会,未提供实物或模型者,将取消入围资格。

邮寄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52号凯乐国际三楼2016年首届湖南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收,邮编:410000,联系电话:0731-84329352.产品寄送运输费由大赛组委会承担。

七、评选评审(2016年12月1日12月底)

(一)评审形式

初审:由专家、企业、设计资源主体共同评出100件入围作品,进行媒体公示,并组织专家对100件入围作品进行辅导,做成实物后进行展览,向社会征集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参与孵化。

终审:将采取视频节目的形式,由专家、企业、设计资源主体评审团、媒体评审团现场评审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最终遴选出获奖作品。

(二)评审标准

主题性:所有作品均需围绕湖湘文化设计,需与大赛文博创意类、非遗创意类与旅游创意类三个征集方向相吻合;

实用性:所有作品均能服务于生活、运用于生活;

应用性:所有作品均可产品化,可实现批量化生产;

创新性:有效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概念独特新颖、能提供新的问题解决方案;能引领制造业、信息化、智能化产品及服务设计发展趋势;

经济性:符合当代技术发展趋势,综合高效利用社会和环境资源,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市场潜力、高性价比的设计与商业模式创新;

环保性:绿色、低碳、节能、新能源;考虑生态兼容性、对社会及环境的洞察力、思考力和责任,适应于两型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八、成果转化及展览(2016年12月10日25日)

(一)经报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在湖南省文化厅的指导下,由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和惟盛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中心发起成立湖南文化创意中心及湖南文化创意馆,积极打造湖南乃至中部地区唯一一家集文化创意产品设计、交流、展示、转化、服务、包装、推广、生产、经营等为一体的文化产业孵化基地;搭建全省文创商品线上交易平台及线下连锁商店——一品湖湘文创淘宝平台。

(二)将入围作品与相关制造、推广企业对接,进行市场转化。

(三)举办成果转化展。

(四)对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宣传推广。

九、高峰论坛暨颁奖晚会(2016年12月底)

(一)高峰论坛

举办“湖南省首届文化创意设计高峰论坛”,邀请国内外文化创意的专家学者以及专业设计领域的大师,研讨文创设计成果转化以及文创设计发展趋势等主题。届时将组织评委、专家、政府代表、企业与设计师代表进行主题发言与讨论,提升大赛影响力和品牌传播力。

(二)颁奖晚会

为进一步突出大赛的影响力与评审的公信力,评审工作将创新形式,拟将视频节目与大赛终审结合、线下展示与线上参与结合,采取电视及网络直播或录播的形式操作,打造“2016年首届湖南文化创意设计之夜颁奖晚会”。

(三)展览与出版

1、在颁奖晚会结束后,将在湖南省内的优秀企业和学校组织2016年首届湖南文化创意设计大赛获奖作品巡回展。

2、大赛组委会将组织获奖作品设计者参加由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媒体组织的专题节目

3、大赛结束后,将出版“湖南省文化创意设计年鉴暨2016年首届湖南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优秀作品集”。

4、每届获奖作品将在相关专业网站上进行在线展览与推介。

5、获奖作品将由大赛组委会组专稿在湖南日报、新湖南、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华声在线等媒体上发表。

十、奖项设置

大赛设立金银铜奖、入围奖及组织奖,奖金奖品累计100万元。

1、设金奖1名,奖金30万元;

2、设银奖6名,奖金各8万元;

3、设铜奖13名,奖金各1万元;

4、设入围奖80名,奖金各1000元;

5、组织奖均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备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获奖者需自行支付奖金税金。十一、承诺、保证与权利约定

参赛者提交作品即表示其做出如下相关承诺、保证,并与大赛主办方、参与方达成如下相关约定。

(一)保证作品原创、不侵权

所有(个人或团队参赛者)参赛作品,除内容必须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外,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它比赛。参赛者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二)承诺承担侵权的责任和后果

1、参赛者就其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所有法律问题承担法定、约定义务,并承担对相关权利方包括第三方的违约、侵权等法律责任。

2、参赛者不能做出原创和不侵权承诺与保证的,应在提交作品时做出声明并由大赛主办方当即记录在案,参赛者承担参赛作品被大赛主办方拒绝接受的后果。

3、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大赛主办方有权退回作品、取消参赛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并有权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

4、大赛主办方因使用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该作品的参赛提交者应对主办方进行充分、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并通过报刊和网络媒体声明道歉、为主办方消除不良影响。

(三)与作品有关的权利约定

1、参赛作品的大赛使用

大赛主办方、参与方、相关媒体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与本次大赛相关的宣传、展览、网站展示及宣传品制作等用途,且不需支付报酬。

2、获奖作品的商业化开发使用

大赛主办方、参与方有权与获奖作品权利人将参赛获奖作品共同进行商业化开发并分享开发收益,具体事宜可另行签订协议,其中:

(1)尚未孵化、开发时

获奖者接受奖励即表示其作为权利人将作品的使用权排他性地授予大赛主办方、参与方,其中对作品进行复制、展示、方案演绎等正式进行产业孵化和商业开发之前的权利,主办方、参与方有权免费行使,无需为之向获奖者支付费用。获奖者保留对作品的署名权。

(2)进入孵化、开发时

大赛主办方、参与方对企业定制作品,有权与定制企业对获奖作品共同进行排他性的产业孵化和商业开发,参赛的该作品作者应将相应的孵化、实施等商业性使用权利排他性地授予大赛主办方、参与方、定制企业,作者保留署名权及取得开发项目收益的权利。

3、非获奖作品的商业化开发使用

大赛主办方、参与方对企业定制作品,有权对被其认为有潜在商业价值的非获奖作品进行优先的产业孵化和商业化开发,参赛的该作品作者应将相应的孵化、实施等商业性使用权利优先授予大赛主办方、参与方、定制企业。

4、大赛主办方的其他权利

大赛主办方、参与方对参与大赛的作品择优进行成果转化或专利申请,相关作者应与大赛主办方、参与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其他约定

1、参赛作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2、在进行评审之前,参赛者可向大赛主办方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撤回其参赛作品。

3、大赛奖项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质量而定,允许部分奖项空缺;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评审团评审结果为准。对于所有获奖作品,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4、与大赛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比赛,所有参赛者予以监督。

5、本活动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其中涉及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由惟盛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中心负责。